前日(9月8日)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其*上,曝出了一批通過違法給中藥飲片染色來達到增重目的的生產企業。一批藥企違法給中藥飲片染色增重,不具個案特性的事實似乎表明,染色增重正在成為藥企謀利的“潛規則”。作為制藥企業,他們當然知道用化工制劑給藥材加工的危害,拋開化學品的直接毒害不談,即便是從中醫藥學的角度來說,中藥飲片是由中藥材炮制而成,同樣的藥材炮制的方法不一樣,其藥性和功效會改變。因此,違法染色增重,還可能違背了藥材炮制工藝的原理,讓中藥飲品變成不對癥的“毒藥”。
事實上,中藥飲片加工,只不過是中藥材加工的*個環節,通過炮制改變中藥原材的性狀,為中藥制劑企業提供原料,或者為臨床醫診提供單方,初加工的特性決定了行業兩頭受制的局面,即受制于原料來源與下一環節的市場需求。
因此,過多的企業主體,缺少了規則的支撐,注定會制造出惡性競爭的局面,一方面會讓藥材原料采購價格居高不下,另一方面又使飲品價格長期走低,擠壓掉本就不多的利潤空間,迫使企業從非法的途徑釋放牟利的沖動。
中藥飲片染色增重,不過是中藥產業粗放式發展的一個縮影,一方面產業缺少有效的宏觀控制,過多的資本向初加工領域集聚,催生出畸形競爭的市場格局;另一方面中藥產業缺少核心技術的支撐,產業鏈條過短,企業不能從技術轉化中提升附加值,利益蛋糕做不大,無法平抑分配環節的利潤沖動。中藥飲片非法染色增重,是經濟領域“得病”,食藥領域“吃藥”的又一標本。由此可見,做“良心藥”也好,生產“放心食品”也罷,都是道德與良知之外,經濟調控與監督管理的雙重命題。
藥企明知故犯,用喪心病狂的昧良知來形容一點都不為過,無論怎樣處罰都是罪有應得。然而,倘若糾結于批評與指責,似乎于防范類似事件再發生毫無裨益。因為,染色增重跟其他商品領域的摻雜使假沒有什么區別,贏利的沖動來源于“附加”的重量,從另一個角度解讀出中藥飲片市場的亂象。